代出資本金。對暫缺資本金的集團重點項目和集團已批復項目,由大唐基金募集資金,代集團或二級公司出資,項目由發起公司管理,項目運行后選擇合適時機和方式退出。
并購重組。通過基金公司收購優質資產,開展并購重組,自持或通過置入上市公司實現退出。
新能源和新技術示范項目孵化。為集團新能源和新技術示范項目提供資本金支持,持有項目股份。待項目技術突破、效益顯現后,通過集團回購、置入上市公司或出售給其他企業實現退出。
混合所有制改革。通過基金進行資本運作,聯合銀行撬動社會資本為混改提供資金,實現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,拓寬企業的外延式增長。